菏泽农业六十年
民以食为天,只有仓廪足、衣食丰,才有人们安居乐业。 菏泽作为农业大市,解放后,在历届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勤劳的菏泽人民通过辛勤耕耘,推动农业生产不断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,由自然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变,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,让菏泽这块古老的土地生机勃勃,充满活力。
在建国后前30年的时间里,菏泽农业经过1950-1953年的互助组,1953-1958年初、高级合作社,1958-1983年的人民公社形式,在这些体制下,一大二公,吃大锅饭,平均主义,统得过死,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农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。1979年,我市首先在东明、鄄城两个县试行了以土地包干到户为主要特征的联产承包责任制,并于1980年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广。这一改革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,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。1980年,全市粮食总产153.88万吨,皮棉10.48万吨,比1978年增加8.08万吨,农民人均分配87.1元,比1978年增加46.3元,翻了一番多,很快扭转了长期吃粮靠返销、生产靠贷款、生活靠救济的“三靠”局面。80年代中期,通过调整地块,解决土地过于零碎问题;加强承包管理,完善承包合同;把土地承包期由3-5年延长到15年,让农民吃了“长效定心丸”;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法规,使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、规范化轨道;建立土地使用管理、土地流转和土地投资补偿等制度,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基本得到稳定、巩固和完善。进入90年代以后,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做了大量工作,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,把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,纠正了个别地方随意变更合同,承包期过短,强行推行规模经营和“两田制”等错误做法,使责任制更加深入人心,农村经济焕发新的活力。2008年,全市农业增加值195.5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4584元。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540家, 30家重点企业和52家支撑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10.83亿元,利税15.42亿元。粮食总产达到101亿斤,历史上第一次突破100亿斤大关。近几年,菏泽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以效益为中心,因地制宜,突出特色,下大力气抓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,使优势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。2008年,全市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00万亩,占小麦播种面积的80%以上;优质棉面积345.4万亩,棉花总产28万吨;油料总产33万吨;瓜菜面积366.2万亩,总产1000万吨。发展芦笋、中药材、莲藕等70万亩,花卉近20万亩,食用菌500万平方米,发展牧草10万亩。全市粮经作物实现了双扩双增,并初步形成一批经济作物产业带,主要有以单县、成武、定陶为主的40万亩冬暖大棚和拱棚蔬菜,以东明为主100万亩西瓜,以巨野、成武为主的80万亩大蒜,以定陶为主的20万亩大葱,以曹县为主的30万亩芦笋,以鄄城为主的10万亩中药材,以牡丹区为主的20万亩花卉苗木,以曹县为主的8万亩杞条和成武为主的10万亩桑蚕。
无农不稳,农业这个从远古走来的产业,在菏泽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必然会朝气勃勃地走向新的辉煌。 |